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具体来了解一下长期待摊的税务处理!
0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
【案例一】张哥在2015.12月购入一套生产设备,价值500万,按照5年折旧,预计净残值为0,2020年12月份已经累计计提5年,账面累计折旧金额为500万,因生产需要,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对该生产设备进行改建,以延长使用寿命,预计可使用年限为4年,共发生改建支出60万,则该改建支出每月摊销1.25万元(60/4/12)
账务处理如下:
2021年1月发生改建支出:
借:长期待摊费用 60
贷:银行存款 60
2021年2月及以后每月摊销改建支出时:
借:管理费用 1.25(60/4/12)
贷:长期待摊费用 1.25
因此,2021年账面上共摊销1.25*11个月=13.75万元
由于账务处理与税法上规定相一致,因此并未产生税会差异,无需进行纳税调整。
0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
【案例二】张哥公司在2018年6月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厂房,租期为6年,因为各种原因,于第三年即2021年6月对厂房进行改建装修,发生改建支出99万元。该改建支出每月摊销2.75(99/3/12)万元
账务处理如下:
2021年6月份发生改建支出:
借:长期待摊费用 99
贷:银行存款 99
2021年7月及以后月份摊销改建支出时:
借:管理费用 2.75
贷:长期待摊费用 2.75
2021年账面共摊销2.75*6个月=16.5万元
由于账务处理与税法上规定相一致,因此并未产生税会差异,无需进行纳税调整。
0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
【案例三】张哥公司在2019年6月份将一台机器送去修理,该机器设备原值60万元,大修理支出36万元,延长使用寿命3年,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(不考虑增值税)
假如张哥在账上将大修理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,账务处理如下:
借:管理费用 36
贷:银行存款 36
由于设备大修理支出已经满足税法上定义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:
1、修理支出36万元大于计税基础30万元(60*50%),
2、且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
所以税务处理时不能直接费用化,应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,即按照设备预计尚能使用5年的时间摊销,2019年税前扣除金额=36*6/(5*12)=3.6万元,而账上计入损益金额36万元,因此存在税会差异,需要纳税调增=36-3.6=32.4万元。
0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
【案例四】张哥公司成立于2019.7.1,由于疫情原因,2019.12.31尚未筹建结束,企业无任何收入。2019年共发生筹建费用100万元,其中,业务招待费5万,2020.4.1日开始生产经营,当年产生的营业收入500万元。
账务处理如下:
2019年发生筹建费用时:
借:管理费用-开办费100
贷:银行存款 100
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就开始计算企业损益。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,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。也就是2019年发生的筹建费用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。
2019年纳税申报如下:
注意:
1、由于开办费100万元在《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》中并无对应项目,因此填列在“其他”栏次,调增的100万元在《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第30行的“(十七)其他”中体现。
2、由于2019年还在筹建期间,所以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是一样填报,即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,或者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都是一样填报。
2020年纳税申报如下:
填报方式一: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
企业在筹建期间,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%计入企业筹办费,所以2019年发生的10万元业务招待费有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,因此2019年发生的100万元筹建费用在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可税前扣除98(100-2)万元,需要进行纳税调减98万元。
填报方式二: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,假设分摊期限为4年(注意不低于3年)
因2019年发生的5万元业务招待费有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,所以长期待摊费用的资产计税基础为98(100-2)万元,2020年及以后三个年度每年摊销金额=98/4=24.5万元,每年纳税调减24.5万元。